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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

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

* 来源 : 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6-12-13 * 浏览 : 399
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,也即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。根据《注册会计师法》第14条、第15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我国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以下三方面的业务:

  (一)审计业务

  1.审查企业会计报表,出具审计报告;

  2.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

  3.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报告;

  4.办理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。

  (二)会计咨询、会计服务业务

  1.设计财务会计制度;

  2.担任会计顾问,提供会计、财务、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;

  3.代理记账;

  4.代理纳税申报;

  5.代办申请注册登记,协助拟定合同、协议、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;

  6.培训会计人员;

  7.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;

  8.资产评估;

  9.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;

  10.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。

  (三)其他法定审计业务

  1.根据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外商投资企业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或细则,以及有关三资企业税法的规定,三资企业的验资业务、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,必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办理。验资业务包括设立时验资和资本变更时验资;审计业务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、中期会计报表审计和合并、分立及清算会计报表审计。

  2.根据公司法《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、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》及证券管理方面的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股份制企业的改组审计业务,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,中期会计报表审计业务,合并、分立及清算会计报表审计业务,以及这些企业的验资业务,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办理。

  3.除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外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等有关会计法规、制度的规定,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,也应由企业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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